第六篇 财务篇 · 14
国际留学生如何申请财务援助
前面我们谈到,常春藤盟校和美国许多其他名校为国际留学生也提供财务援助,不少读者朋友对此都感兴趣,本节继续来讨论这一话题。


大学提供财务援助在美国已有相当长的历史。哈佛大学创立于1636年,7年后的1643年美国第一个奖学金在该校建立。但财务援助制度在法律上被确认,并大规模实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1944年。罗斯福总统为了安置大量退伍军人,签署了当时颇受争议的G I 法令,由国家提供财务援助鼓励年轻退伍军人接受大学教育。在其后的几十年中,几经修订的法律将财务援助政策固定下来,为美国普及高等教育奠定了物质基础。在前几期里我们曾谈到,财务援助包括奖学金、奖学金和学生贷款3部分。助学金的数额与整个大学费用相比分量很小,对于低收入家庭的考生帮助不大。学生贷款作为需要偿还的援助,加上累积的利息,对于经济状况不佳的学生家庭仍是一大负担。在财务援助中起重要作用的主要是助学金,它不用偿还,并依据家庭收入财务状况来评估发放,而且是按需分配的援助部分。
在美国读书的加拿大学生也属于国际留学生,他们没有资格申请美国联邦和州政府的财务援助,只能申请学校自己的援助计划。在美国2700多所4年制大学其中,只有常春藤盟校和其他一些著名私立学校才为国际留学生提供按需分配的助学金,因其财源来自于本校的募集,不受政府限制,大部分学校还承诺,考生不会因为申请助学金而在录取时受任何影响。目前,按照全美大学录取顾问海外协会的统计,为到美国读本科的国际留学生提供助学金的学校有118所,几乎全是著名的私立大学和学院,其中51所提供助学金的年度平均额在3万美元以上,能够支付该校全年度费用的大部分。这对于那些各方面非常优异但家庭收入低的考生来说具有极大的吸引力。
助学金的评审主要以考生家庭的收入和财产状况作为依据,因此对于富裕家庭来说,获得资助的机会并不高。特别是一些就读于本地私立中学的孩子,高中阶段的学费少则一两万,多则四五万加币,若在报考美国名校时还申请助学金,则是不太明智的选择。
助学金的申请要在报考名校时提出,其后在大二、大三和大四几年中每年都要重新申请并再次评估,若家庭财务没有发生大的变化,学校会根据通货膨胀系数增加一点援助额度来补偿每年费用的增长。若家庭出现重大变故,像父母失去工作,鉴于不良的经济环境不大可能很快找到工作,应当将此情形报告给学校。名校将此类归于特殊状况(Special Circumstances),如果意外发生在孩子已入读名校以后的阶段,学校允许家庭做出财务援助申诉(Financial Aid Appeal),要求学校重新评估,父母失去工作或被减薪是学校对奖学金重新做调整的主要原因。学校通常要求该家庭在事件发生后的90天之内提出申诉请求并呈上证据,学校有关部门会经过正常渠道加以核实,迅速做出相应调整。
对于财务援助中的奖学金,其功能应该算做一种荣誉,从财务角度看它的作用不大。上年度全美高等教育学生援助研究报告(National Postsecondary Student Aid Study,NPSAS)对14万本科生做的调查发现,在全职就读于4年制大学的学生中,只有10.6%的学生获得奖学金,每年平均额度只有2815美元。